评选规则

  

奖项设置

未来科学大奖现设“生命科学奖”、“物质科学奖”和“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奖”三个年度奖项,获奖人于每年八月九月份公布。


奖励对象                                                                                           

生命科学奖涵盖生命科学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物质科学奖涵盖物质科学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奖涵盖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获奖条件

未来科学大奖获得者所获奖工作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产生巨大国际影响;

具有原创性、长期重要性或经过了时间考验;

主要在中国内地(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完成。完成者的国籍不限。

 

奖励人数

每届评奖时,获奖人数根据同一项工作最突出者确定,原则上每个奖项的获奖人数不超过五人。

 

 

 

提 名

提名资格

未来科学大奖各奖项的候选人由科学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提名人提名产生,不接受个人申请与社会推荐。提名人由科学委员推荐产生,各科学委员推荐的提名人需经科学委员会确定并认可,方可具备提名权。


提名有效期

每位提名人每年可提交一次提名,提名的有效期最长为五年。每位提名人的推荐工作须独立进行,不能采取联名推荐方式。

 

评选流程

未来科学大奖候选人根据提名人的推荐,由各奖项委员会投票确定,每个奖项的候选人不多于3组。在确定候选人后,由科学委员会指定5位以上该领域的国际专家,根据每位候选人的专业情况,对各候选人被提名的工作成果给予评价。最终的获奖者名单由科学委员会参考国际专家的评价通过不记名投票确定。

 

保密原则

所有参与未来科学大奖评审的工作人员(包括科学委员会委员、监督委员会委员都负有对全部评审工作的保密义务,应签订保密协议,保密期为50年。

 

评审时间表



提名

1-4月

提名期

1-4月

提名期

评审

5-9月

评审期

5-9月

评审期

公布获奖名单

8-9月

新闻发布会

8-9月

新闻发布会

颁奖

10-11月

未来科学大奖周

10-11月

未来科学大奖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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